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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会陈国强:房地产调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山西新闻网   2010-04-25 04:41

[摘要] 中房会陈国强:房地产调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从国务院会议出台的新“国十条”,以及最近官方接连出台的房地产调控内容可以看出,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新政与最近几年的房地产调控相比,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近日,中国政府接连重拳出手,掀起新一轮楼市调控风暴,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新政,涉及面更广、操作性更强、政策组合程度更高,尤其是差别化信贷手段和住房用地供应的面积等政策,都已是化的应用,此轮楼市调控政策力度之强为近几年所罕见。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从国务院会议出台的新“国十条”,以及最近官方接连出台的房地产调控内容可以看出,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新政与最近几年的房地产调控相比,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首先,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手段已是化的应用。2007年,房价快速上涨时,二套房首付门槛曾提高到4成,新“国十条”二套房首付门槛提至5成,在房价过快上涨城市三套房甚至完全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其次,新“国十条”中的“限外令”,除了继续严格执行境外人士购房的政策外,对非本地户籍的外地人购房,要求停止发放贷款,显示了调控的空前力度。第三,该政策还首次提出了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地方首长问责制,这也是前所未有的。

他表示,与此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比,这次调控政策的重心发生了变化,去年底以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在增加供应,这次政策重心转移到抑制需求。同时,对住房需求更加细分。其中,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继续实行房贷优惠政策,而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首付提至30%;二套房首付5成,贷款利率1.1倍;三套房甚至停止贷款。这次金融信贷手段化的应用,显示了中央调控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


“去年底以来,中央的调控措施对房地产市场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执行等方面的问题,未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房价地价过快上涨与政府调控初衷相背离,也因此迎来了新一轮的调控措施”,此次政府的政策目标,主要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调节市场供应结构,而遏制房价地价非理性上涨政策更加尖锐。前期由于地方政府对政策认识和理解上偏差,以及执行力度等问题,效果不如预期。此次宏观调控措施的效应,还取决于各地方政府和各商业银行两个执行主体如何执行。

对新“国十条”中提到的税收政策,他指出,由于物业税复杂的立法程序等原因,短期内不可能出台或开征。政策中提到的税收政策,主要是改变市场预期,对偏高的消费需求具有导向型的抑制作用。他还表示,该政策对未来各地房价的影响程度很难量化,但可以预期的是,该政策将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并通过增加供应、抑制需求,缓解市场供求矛盾,未来一段时间,房价上涨有望回归理性,使房地产市场步入稳定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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