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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贯彻楼市调控政策 每年政策性住房将占50%左右

和讯网  2010-05-07 14:02

[摘要] 《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简称“深十三条”)昨天正式出台,在昨天下午市规划国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上,文件的起草人详细解读了“深十三条”的内容。

《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简称“深十三条”)昨天正式出台,在昨天下午市规划国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上,文件的起草人详细解读了“深十三条”的内容。

起草人介绍,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深圳本地政府层面,系列调控政策透露出了一个明显的信号,这就是“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很强”。“深十三条”的条就明确提出:“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发展事关国计民生,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来,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我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我市居民住房问题。”“‘迅速、严格、坚决’这三个词传递出的明确信号就是深圳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楼市调控政策。”

亮点在政策性住房

起草人介绍,“深十三条”最突出的地方在于特别强调了政策性住房。

关于政策性住房,“深十三条”有如下主要内容:

一,年内出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二,年内完成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5万套,分配供应1万套,发放5000户低收入户籍家庭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的工作目标。三,今后,通过配售方式新取得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的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个人,再行购置商品住房或将保障性住房擅自转让的,政府直接回购该保障性住房,并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四,今年就启动针对人才的安居商品房建设,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项目进行年度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

该起草人介绍,今后,深圳每年新建的住房,将起码有30%以上是提供给人才的安居商品房,加上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今后深圳每年新建的各类住房中,政策性住房预计会达到50%左右,形成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各占一半的格局。

“深十三条”明确规定,今后新分配的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以及面向人才的安居商品房,都不得进入市场流转。而且,在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到这些住房后,不得再购买商品房,否则,政府将对其所有的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商品房强制实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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