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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立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入股

安徽商报  2010-05-10 06:44

[摘要]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入股,这是即将施行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最大亮点。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入股,这是即将施行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亮点。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10月,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到9836个,其中专业合作社8500个,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成员12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9.04%;带动非成员农户34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5.17%;两类农户合计占农户总数的34.22%。

即将实行的办法规定,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增加土地承包经营。专家认为,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也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流转有了立法保障。(陈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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