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网民“福建龙岩人”在多家网络论坛发表《龙岩2011经济适用房大拷问!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一帖,质疑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被某些公职人员“团购”。9日赶赴福建龙岩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福建龙岩确有不少经济适用房被公职人员购买,更令人不安的是当地经济适用房乱象丛生,违规出租、出售经济适用房现象不少。
近日,网民“福建龙岩人”在天涯、大旗等多家网络论坛发表《龙岩2011经济适用房大拷问!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一帖,质疑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被某些公职人员“团购”。记者9日赶赴福建龙岩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福建龙岩确有不少经济适用房被公职人员购买,更令人不安的是当地经济适用房乱象丛生,违规出租、出售经济适用房现象不少。
事发小区
核心“网事”申购经适房四成“公家人”
《龙岩2011经济适用房大拷问!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一帖称,根据福建龙岩官方公布的申购条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2009年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须低于11919元,人均月收入低于993元,从龙岩市摇号产生的951名排序申购名单看,有不少人是不符合资格的。并且,在九百多人的分房名单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了五分之二。
根据发帖人在帖子中所附的“购房名单”中,龙岩市检察院、教育局、财政局、公路局、市医院、中小学校等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赫然在列。帖子还指出,龙岩市经济适用房今年4月28日摇号并公布,民众却大多数一无所知。
帖子发出后,引发网民极大关注。一些网民质疑,龙岩市实行阳光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薪在3000元以上,这些人为什么还能申购经济适用房?原本用于解决穷人住房问题的经济适用房,难道是用来让这些特权人士“团购”的吗?
记者调查经适房违规租售乱象丛生
记者在龙岩市房改办公布的名单上看到,这份951人的名单中,有150多人来自龙岩市教育局、财政局、医院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职人员入围的比例超过15%。
记者调查还发现,莲东小区部分经济适用房违反相关规定,被用来出租、出售牟利。
记者在莲东小区看到,在楼道、墙壁上,出租、出售房屋的广告随处可见。
在龙岩房产网上,记者搜索发现多条莲东小区经济适用房出售信息。比如,一套106平方米的3房2厅房屋售价每平方米4717元,总价50多万元,而当初这里经济适用房的申购价仅为每平方米1300元。
2007年,建设部、发改委等7部委出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并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然而,莲东小区的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证均不足5年,并且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按规定是不能出租、出售的。
回应与反馈
对于如何防止并惩处不符合条件的申购者“骗购”经济适用房的疑问,福建省龙岩市建设局调研员、市房改办主任彭冬水回应说,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人资格时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条件筛选,不存在暗箱操作。这951户仅是初次入围,接下来,还将对这些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这些家庭的收入超过标准、有小汽车等情况,就取消其选房资格。
截至记者发稿时,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被公职人员“团购”一事仍在网上发酵,网民纷纷要求政府有关方面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不能“掩耳盗铃”,切实遏制在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房分配、购买领域内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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