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各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对其管理养护是相关保障房发挥使用效益的重要保障。记者6月8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日前已联合省财政厅下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建成后管理和养护工作。
随着各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对其管理养护是相关保障房发挥使用效益的重要保障。记者6月8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日前已联合省财政厅下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建成后管理和养护工作。
廉租房和公租房后期管养是指其配租入住后的管理养护工作,主要包括租赁管理、物业管理、监督管理等。意见指出,后期管养要符合国家加快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管养主体,明确管养内容,强化管养责任,落实管养经费,有效缓解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可积极采取政策优惠、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参与廉租房和公租房后期管理。
意见要求,各地要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租金管理,规范物业管理,严格监督管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各地可区别保障标准内与保障标准外,低保家庭与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等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制度。物业管理采取专业化管理和住户自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并优先吸纳保障对象参与。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区分不同家庭情况,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建立健全退出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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