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意味着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将不再缴纳个税。据悉,安徽预计有130万人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预计因此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23亿元。
9月1日,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修改为7级,相应的级距等也进行了调整。这意味着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将不再缴纳个税。据悉,安徽预计有130万人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预计因此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23亿元。
安徽工薪纳税人减少近2/3
今日起,我国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此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也就是说有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税。
“月收入3.86万元成为新、旧起征点应纳税款的临界点。月收入低于3.86万的居民,税负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降低,其中月入4000至8000元的人税负降低幅度。”安徽省地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安徽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三个税目的纳税人有245.8万,其中工薪纳税人209.9万、个体工商户34.5万、承包承租人1.3万。今日起,这三个税目的纳税人共计将减少130万。其中: 工薪纳税人减少120多万,仍需要缴纳个税的只剩80多万,减少了近2/3的人数;个体工商户减少约6万;承包承租人减少约1万。全年预计因此减收个人所得税23亿元。
安徽税收不会大幅下降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安徽个人所得税入库78.6亿元,其中工薪阶层贡献了43.3亿元,占个税总量的55%。那么,起征点提高会不会影响到全省税收以及财政收入?
省地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表示,今年1至6月份,安徽个税收入保持稳定高速增长,虽然9月起税款会锐减,但从全年来看,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人群加强了监管,对财产性收入个人所得税强化了依法征税,因此预计2011年全省个税收入比去年还略有增长。
减税不会推动物价上涨
中低收入者税负降低,会不会刺激消费、推高物价水平呢?对此,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经庭如认为,税负的降低,从理论上说存在推动物价上涨的因素,但影响很小。每个人减轻的税负不过几十元至千元,省下来的这笔钱也不一定用于消费支出,对消费需求影响不大,因此个税减收不会导致物价上涨。
经庭如表示,个税改革不能紧盯“起征点”,因为无论是降低税负还是提高税负,都无法真正解决公众的税负失衡感,只有真正采取分类综合税制,个税的公平性和功能才能得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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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税法如何衔接?
根据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而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
税务总局还规定,鉴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按年度计算,而且是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产生的,这就需要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即:9月1日前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9月1日(含)后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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