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所在城市工作并且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
2、申请贷款前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30%;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能力;
5、同意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还款保证方式;
6、借款人(有配偶的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其他债务。
7、个人贷15万,双方贷25万
8、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为商业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最长为三十年
借款人提供贷款材料(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4份配偶2份;
2、户口本双方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3、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沈阳市户口到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外地户口在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
(3)离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
4、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各1份
5、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6、备案合同1份
7、普通购房合同3份
8、预售许可证复印件3份
9、门牌审批表复印件3份
10、购房全额发票原件
11、准住通知单原件
12、契税收据原件第四联
13、维修基金收据原件第五联
14、开发商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15、房屋座落说明复印件3份
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盖红公章)1份
17、双方收入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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