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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图)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2013-06-05 09:26

[摘要] “《物权法》和《物业管理办法》都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我们应当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在5月11日举行的合肥市第二届业主论坛上,合肥市20多个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委员齐聚一堂,共同商讨清算和追回被开发商、物业公司“截留”的小区公共收益,引发众多业主关注。

小区公共

物业越位占用业主空间牟利

“《物权法》和《物业管理办法》都规定,小区公共归全体业主共有,我们应当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在5月11日举行的合肥市第二届业主论坛上,合肥市20多个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委员齐聚一堂,共同商讨清算和追回被开发商、物业公司“截留”的小区公共,引发众多业主关注。

“合肥业主论坛”发起人凌德庆介绍,小区公共是指利用业主共有物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性活动获得的。常见的小区公共包括小区公共区域内的户外广告、停车位、租赁摊位等;产权归全体业主的会所、游泳池、幼儿园等经营收入;物业管理用房的和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等。

小区公共有多少?这些钱花到哪去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芜湖、马鞍山、滁州等多个城市的小区业主,大部分人对此一头雾水。“我在小区生活15年了,从来也没见小区公示过公共的明细账。”滁州九华山凤形生活小区业主王先生说。宿州某小区业主姗姗表示,知道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经营属于小区公共,应当归业主所有,不过,她所在的小区把物业管理用房出租了一部分,找房客、租房子、收房租的事情都由物业公司“包圆”了,压根没有业主什么事。马鞍山康城花园小区的业主刘先生感叹:“看到外地有的小区利用公共给业主分红、减免物业费,我们从来也没遇到过这样的好事。”

采访中,对小区公共情况了解的,是家住芜湖世纪花园小区的业主张女士。她告诉记者,小区内部停车位时有外来车辆的踪迹,绿化带、楼道口和电梯内各类广告无孔不入,物业公司还出租了部分地下车库给一家企业做仓库,而所得业主分文不见。小区业主为此事曾找过媒体投诉,但最终不了了之。

“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公司只是我们请来的管家和保姆,现在物业擅自处置业主共有物权,借业主的共有空间牟利,还把业主撇在一边,让人不能理解。”张女士气愤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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