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1月1日起,市民购买的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取得全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日前,省政府颁布第248号政府令,明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自11月1日起施行,这是省政府出台的首个关于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规章。
从11月1日起,市民购买的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取得全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日前,省政府颁布第248号政府令,明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自11月1日起施行,这是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规章。
购买保障房满5年可上市交易
对公众关心的保障房上市交易的问题,该办法明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的,购买人不得自行转让承购住房;确需转让的,由运营机构按照购房原价并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等予以回购。
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购买人可申请取得全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取得全部产权的,应当按照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补交政府产权部分价款;上市交易的,按照产权比例享受交易,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承购人转让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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