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合肥:二手房官司今年激增 因房价上涨毁约是主因

中安在线  2016-05-19 10:49

[摘要] 随着合肥二手房价的不断攀升,二手房官司也出现激增。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4月份,五家基层法院受理的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为326件,与去年同比增长243%,其中房价上涨毁约案件数增幅大。

随着合肥二手房价的不断攀升,二手房官司也出现激增。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4月份,五家基层法院受理的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为326件,与去年同比增长243%,其中房价上涨毁约案件数增幅大。

房价涨官司也跟着涨

合肥中院相关人士介绍,房价上涨导致毁约案件,已经成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

“政务区的房价涨幅,一直遥遥领先,紧挨着五十中新区的岸上玫瑰,每平方米都2.3万了。”合肥市政务区一中介经纪人表示,正是因为房价攀升,一些房主主动违约,目前该家公司就有五起违约案例。

房价涨幅较大的区,发生的交易纠纷也相对较多。据了解,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滨湖新区所在的包河区法院、政务区所在的蜀山区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增幅相较其他法院更为明显。

合肥中院上述人士称,二手房官司中,多数买家坚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占比较大,其次是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恶意违约应承担损失

从案件实际审理情况看,买方诉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绝大多数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有的仅支付了部分定金,但还没有进入支付首付款、办理按揭等实质性履行阶段。而卖家抗辩除了提出房价上涨过大导致合同显失公平等理由外,往往还以房屋存在抵押、按揭或共有权人未签字等为由不愿继续履行合同。

合肥中院相关人士表示,二手房买卖中恶意违约大量出现,也会造成一系列不利后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会合理考虑买卖双方利益。

“目前多数案件没有宣判。对于恶意违约情况,卖家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损失,这其中,除了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买家错失购房时机而造成的损失。”一位正在审理二手房纠纷案件的法官表示,比如原价100万的房子,现在市场价为150万,那么卖家应依据责任大小,承担房价上涨给买家带来的损失。(新安晚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合肥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