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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全款 办好过户原房主“赖”着不走了

江淮晨报   2016-05-25 09:09

[摘要] 交了全款、在中介帮助下办了过户,连水电气也在自己名下,却拿不到法律意义上属于自己的房子。5月24日,市民小张致电江淮热线称,原房主以房价上涨为由要求补齐差价。对于此事,律师称上述原房主行为违规,建议诉诸法律。

交了全款、在中介帮助下办了过户,连水电气也在自己名下,却拿不到法律意义上属于自己的房子。5月24日,市民小张致电江淮热线称,原房主以房价上涨为由要求补齐差价。对于此事,律师称上述原房主行为违规,建议诉诸法律。今年以来,随着合肥市二手房价接连上涨,类似的纠纷案件激增,建议房产买卖双方都应保持客观理性的心态来面对此事。

多次催促 原房主依然不愿走

今年30岁的小张在合肥从事快递工作,今年2月18日,他在合肥市瑶海区龙岗附近看中了一套房屋。“经过协商,总共94平米,总价62万多元。”小张告诉记者,他从家里凑了一部分资金,将首付交了后,在中介的帮助下,于今年3月17日办理了过户手续,随后银行贷款如约进入原房主的账户,该房屋的所有权和水电气户主,均已变更到小张的名下。

然而,虽然小张已经从法律意义上拥有该住房,可原房主并没有及时腾出房屋,即使在中介的催促下,原房主依然霸占着这套房屋。“先是说4月份搬走,后来改到5月20日,然后又到现在一直占着房子不走,用的水电费还是我掏的。”小张说,他多次协商未果后求助中介,但是中介也拿对方没办法。

5月24日,记者联系了中介经理张某,后者称已多次上门催促,但是对方以“出售价格太低”为由,要求补差价10万元才能搬走。不过张某也表示,已经按照约定价格出售的房屋,没有理由要求买受人额外交钱。对此,张某称,将帮忙联系律师起诉。

“房子是去年看的,今年定下来的,你看现在房价涨那么多,不补钱我不会走的。”该房屋原房主王某回应本报记者时称,他不管任何协议和合同,现在不多给钱他是不会搬走的。

近期二手房交易纠纷频现

无独有偶,合肥市民余女士称,4月份时她在有意购买庐阳区某小区房屋后,还帮原房主凑齐了30万元的房贷。可是等到该房屋房贷缴清后,原房主拒绝按照约定的价格过户,选择了避而不见。余女士随后起诉至庐阳区法院,记者从法院获悉,为了及时按照约定的价格过户,余女士请律师根据协议内容,为该套房屋做了保全,等待法院进一步处理后,才能继续处理后续事宜。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消息称,合肥市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同比激增,房价上涨毁约是主因,截至今年4月10日,合肥市区5家基层人民法院已受理此类案件326件,同比增长243.2%。合肥中院相关负责人说,部分出卖人看到房屋的市场价格与合同约定的价款差价较大,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违约金显著低于房屋差价,出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就会选择毁约,要求买受人增加价款或者解除合同,以寻求新的买方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房屋。

■律师观点

建议提高定金价码 增加违约成本

对于此类事件,安徽金亚泰律师事务所黄奥律师称,无论是房屋买卖哪一方,建议在协议中提高定金的价码,让违约成本大大增加。此外,黄律师称,一旦发生纠纷,建议市民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不要意气用事,对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破坏,以免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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