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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屋“养老金”缴纳标准或调整 按建筑面积是趋势

新安晚报  2017-02-21 09:37

[摘要] 因为房价持续上涨,合肥市按照房屋总价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方式曾引发市民“吐槽”。记者了解到,探索维修资金的归集模式已列入合肥市房产局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今年,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方式或出现变化。

因为房价持续上涨,合肥市按照房屋总价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方式曾引发市民“吐槽”。记者了解到,探索维修资金的归集模式已列入合肥市房产局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今年,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方式或出现变化。

据了解,按照现行规定,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照购房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交存:未配电梯的物业按购房款总额的1%交存;配电梯的物业按购房款总额的2%交存;住宅小区内与住宅楼结构不相连的非住宅物业,按购房款总额或者同期同类商品房价款的1%比例交存;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单独确权的车库(位)物业所有人按购房款总额或者同期同类商品房价款的1%交存维修资金。地下车库(位)按购车库(位)款总额的1%交存维修资金。

2015年下半年以来,合肥房价上涨开始“迈大步”,随之而来的是,同一个小区、不同时期购买的房子交存维修资金差距巨大。为此,有市民提出这一归集方式不合理。对此,合肥市房产局曾回复市民提问称,《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已修改为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一定数额缴纳。不过截至目前,关于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仍按照老规矩执行。

此次,合肥市房产局提出,今年该局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结合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积极做好《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准备工作,探索维修资金归集模式。年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方式是否有变或有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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