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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房地产调控转折年 重市场调控弱行政手段
又到一年总结季。当我们细心审阅合肥楼市2013年档案时,不禁发现:2013年中国楼市变幻莫测,房地产市场在曲折中摸索前行。虽然政府不断出台调控政策,但消费者的感觉却是越调越涨。虽然2013年合肥当地楼市政策没有重拳连击,但是房地产市场却暗潮涌动。本文从新国五条、十八届三中全会、保障房政策、金融政策、房地产税、新城镇化六个方面了解今年的楼市政策梗概…… [详细]
严字当头冷静应对 2013合肥重点楼市政策盘点
历经近10年的调控,房价却越调越涨。今年的合肥楼市在国五条细则、全国房贷收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大背景下,合肥市区住宅销量4年来首超10万套,房价同比涨幅达7.70%,住宅均价7千元/㎡已成常态化。即便如此,一直以来合肥房地产市场除受宏观调控的边缘影响,合肥本身并没有过多的行政干预,以市场为主,政府导向为辅,适时发布或制定一些贴合本地实际的应用政策。本篇房天下就为您盘点下2013年合肥楼市重点政策。 [详细]
安徽省各地强化房地产价格监测
自2013年1月1日起,安徽省物价局对全省房地产价格实行监测报告制度。重点监测各市土地出让价格、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进入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房和进入房屋市场交易的二手房市场成交价格、房屋租赁市场成交价格。《省直分中心经办大厅“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出台,断缴一月职工也可申请。 [详细]
国五条出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3年2月20日在中南海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部分热点城市房价上涨趋势明显,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2月2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示新修订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三个管理办法。 [详细]
新国五条细则落地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即新国五条细则,称将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3月30日,合肥“国五条”细则出台,明确进一步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价格明码标价规定等。 [详细]
免征房产税
2013年4月28日《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提请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味着合肥市的民营经济组织将得到政府大力扶持,包括对民营经济组织的部分房产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对于盈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取得执法登记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详细]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出台
2013年5月7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楼盘在销售现场必须在明显的位置公布具体的价格以及优惠促销方式,临时停车位在哪里、前期物业是哪家、收费标准如何等20项内容。合肥市房产局对商品房信息公示念“紧箍咒”,购房者可以多看楼盘的“家底”再出手。 [详细]
《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5月1日,《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日前,针对该《条例》的实施细则落地包河。《条例》对房屋租赁管理中重要的是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按流程,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15天内,房东应到房屋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但政策落地后遇冷,租房备案登记落实情况不理想。 [详细]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制
从7月1日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业务时,将实行申请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将根据合肥市区每月资金归集、提取等综合因素制定每月放贷计划,实行总量控制;优先发放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等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随着楼市成交逐渐平稳,存贷比回归正常,将会适时取消轮候制。 [详细]
合肥市房产局8月发布了新版《房屋登记指南》
合肥市房产局8月发布了新版《房屋登记指南》,对各种复杂情况下的房屋权属登记流程进行详细规定,住宅买卖手续费变为2.5元/㎡ 。完善房屋登记程序,明确了具体的住宅买卖手续费用。另外,房屋赠与不再强制要求公证、撤销房产证登记手续效率提高、个人办理房产证灵活方便等新规定的发布,将更好地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详细]
安徽版“限地令”出台 土地出让规模受限
9月20日安徽省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规定今后安徽省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将受到限制。土地出让规模的减少,将使得更多资金实力一般的开发商有机会参与一些地块的竞拍,从而会导致不少地块溢价率提高,并终传导到地价上。也或许会造成一些大型地块被分拆后进行拍卖。 [详细]
商品房备案出新规 8种情况可退房
10月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该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与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8种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退房。对合同签约、备案管理、办理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如分期付款买房首付款到账比例要达30%,才能在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据了解,新规已于9月30日开始执行。 [详细]
《南通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根据合肥市房产局、合肥市规划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项目规划、销售信息及广告宣传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开发商应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商品房使用功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商品房做出明确约定。同时合肥启动保障房“两房并轨”,廉租房补贴不再一刀切。 [详细]
合肥市商品房销售须设“购房提示”
12月合肥市房产局下发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在销售现场统一设置“购房提示”公告牌,并摆放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内部登记、VIP卡等形式,收取排号费、诚意金、认筹金、保证金、融资、借款等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 [详细]
合肥房天下资讯中心 杭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