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地产广告不得涉及“学区房”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安徽省合肥市日前出台新规,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不得使用“名校”“学区房”等内容。涉及学区的,应将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在商品房销售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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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合肥市房产局、市工商局近期曾对房地产项目的宣传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在对60家房地产企业的60个项目的检查中,发现有20家房企的广告宣传存在“傍名校”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并对涉事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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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品房合同将分预售和现房两版本
针对预售时承诺与交房标准不一而产生纠纷等问题,日前,安徽省工商局和住建厅联合下文,要求推广扩充为两个部分的新版购房合同。相比以往,新版合同由一种格式扩充为两种格式,其一为预售合同,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版本;其二为现房交易合同,为二手房交易签约版本。【详细】 |
◆政策解读:新版合同与老版合同的区别是分为了两个版本,新版合同分别针对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的现房买卖,分成了两种版本,分别进行规范。这有利于开发商按照预售的承诺交房,既可以避免纠纷,也为消费者维权增加了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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