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行多年的淮安市区廉租住房制度,开始退出“历史舞台”。记者13日从淮安市住建部门获悉,该市住建、财政、物价三部门日前联合发文,明确淮安市区范围内(清河区、清浦区、开发区、工业园区、
■特别提醒
账户有钱要记得花
根据新政要求,享受租赁补贴家庭应于每年2月前提供相关材料参加年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租赁补贴,不提供材料参加年审的,停止发放补贴;不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自公布年审结果的当月起停止享受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家庭买房或租赁政府公租房的,视同退出租赁补贴保障,从签订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租赁补贴。”据介绍,退出和视同退出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的家庭,其家庭账户中有资金余额的,仍可用于该家庭租房或买房。值得提醒的是,自退出之月起一年内未申请提取账户余额的,或租赁补贴家庭连续3年未使用租赁补贴资金的,家庭账户余额将纳入淮安市住房保障资金财政专户,该账户做销户处理。
值得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新政实施后,对住房保障对象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也就是说,新政前原有的住房保障对象在保障合同期内,仍按老办法执行,新的保障对象及老的保障对象期满再申请“入保”的,要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此外,新政还首次明确,承租成套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在租赁期间,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按照共有产权房的相关规定,申请购买所租住的公租房,房价为淮安市场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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