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回顾即将过去的2013年,楼市焦点依然绕不开楼市政策、房价变化等话题。当我们细心审阅合肥楼市2013年档案时,不禁发现:“调控”的紧箍咒始终依旧。虽然2013年楼市政策没有重拳连击,但是合肥房地产市场却暗潮涌动。房价涨幅过“红线”,土地市场成交仍在刷新历史,2014合肥楼市调控又将拐向何方?
2013年2月21日 合肥公示公积金管理新规 或可提公积金租房
2月2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示新修订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三个管理办法。
公积金或许可以用来支付房租。2月2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示新修订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三个管理办法。记者从中发现,内容变化的是《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被写入管理办法。
在实时修订的管理办法中,租房可申请公积金提取被列入。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一旦通过也就意味着住房公积金将来或可以用于给无房者租房使用。
不过提取租房用的住房公积金比买房提取公积金略微复杂,每年的可提取额度也有着严格限制。根据正在公示的管理办法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年度可提取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每年一次提出申请,且每次提取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提取限额。
2013年2月25日 合肥将取消租房手续费
房地产租赁手续费予以取消,群租限制标准从13平方米修改为10平方米……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备受关注的《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在完成了意见征集后,内容上将有新变化。
人均承租面积标准降低
日益常见的群租现象,给小区的环境治理、治安、消防等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草案》在借鉴其他城市整治群租经验的基础上,从两方面予以规范。首先,明确出租单位,即必须以原始设计房间为出租单位,同时强调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出租供人使用。
另外,《草案》还明确了人均承租面积,这一标准在前一稿中,不得低于13平方米。但是在征求意见时,公众普遍认为标准过高。因此,昨天提交的《草案》将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改为“不得低于10平方米”。
将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
2002年,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规定,房地产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限额为每套100元。2003年,我省有关部门规定,房地产租赁手续费属于经营性收费,收费标准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在昨天的常务会议上,合肥市市长张庆军表示,合肥计划取消房地产租赁手续费。
租房不备案罚一千
《草案》细化了租赁备案登记制度,要求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出租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违反此条规定,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没有改正,将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由于很多出租人都委托中介出租房屋,管理办法将对中介做出相应要求,并制定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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